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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骑巡逻车载巡逻员 出了车祸双方互告索赔
qz.fjsen.com 2010-04-17 10:42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早报讯 (记者黄祖祥)16岁的晋江东石镇萧下村少年萧某开着村委会的巡逻摩托车,载着巡逻队员姜某吃完夜宵准备回村时,半路上与一辆农用车发生碰撞。事后,两人互相指责对方是害自己受伤,将对方告上法院索赔。昨日,经过晋江法院东石法庭的调解,双方都各自获得由农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

事情得从去年2月28日说起。当天早晨5时许,在晋江东石镇海口交叉路口路段,江西男子李某驾驶农用车与萧某和姜某骑的无牌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萧某和姜某均受伤,都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交警部门认定,萧某驾驶机动车从未施划交通标线的道路进入交叉路口时,未能停车观望,让有施划交通标线的道路的来车先行,应承担主要责任;而李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时,未能停车观望,应承担次要责任;另姜某不承认本事故责任。

事发后,姜某在医院治疗花费了6万多元,为了讨回赔偿金。今年1月27日,他先将萧某告上法庭,称由于对方开车载自己出了车祸,导致自己受伤;3月1日,又将李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院。

而萧某在得知自己被告后,在3月10日向法院提起反诉,也将姜某告上法院。萧某称,事发时他还是在校初二学生,当晚姜某约他吃夜宵后,姜某因喝了点酒,让他代骑车。因此,是姜某指使自己去驾驶摩托车才导致事故发生。

经过开庭审理调解后,当事各方取得一致协商意见,由李某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给姜某和萧某两人共计6万元,其中姜某分得5万元、萧某分得1万元,此外李某再赔偿给姜某2.6万元。

尽管此案已经调解完毕,但经办此案的苏法官建议,设有巡逻队的各村、社区要加强对巡逻车的管理,避免再出现类似事故。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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