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法院:江西男子持刀打劫的哥 一审获刑4年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6月23日讯(本网记者 陈世国)昨日,石狮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22岁的江西男子余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0元。
在落网前,余某已经潜逃了近3年之久。2007年4月11日凌晨零时许,余某和几个老乡带着菜刀、水果刀,从石狮九二路打车前往石狮鸿山镇,等车子到了偏僻处,余某等人便刀架的哥胸前并勒住的哥脖子,搜身搜走300元现金及一部手机。的哥大声呼救,大腿当即挨了一刀,经鉴定伤情属轻微伤。
案发后,余某的同伙已相继落网并被判刑,而潜逃的余某也于今年1月12日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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