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据早报讯 (记者黄祖祥)已经分手又另寻男友的前女友阿花(化名)过来找自己拿手机,贵州织金县人杨某抑制不住醋意和恨意,将对方强行拘禁在宿舍内,一夜强奸她三次。昨日,杨某被晋江法院一审以强奸罪从重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少女脚穿拖鞋深夜报警
“你赶紧过来英林伍堡找我,我出事了!”2008年12月1日1时许,在晋江东石某印花厂上班的四川男子柴某接到女友阿花打来的电话。
阿花匆匆挂掉电话,柴某再回打过去时,对方称这里是公共电话,刚才打电话的女孩子已经走了。柴某急忙赶到伍堡边防派出所报警,结果他前脚刚进大门,阿花后脚就跑了进来。
一见到柴某,大冷天穿着拖鞋的阿花就哭哭啼啼地说:“我刚被杨某强奸了,好不容易才逃出来。”
被前男友拘禁强奸三次
据介绍,2008年11月30日上午,阿花打电话给前男友杨某,说她想回老家,让杨某把以前拿走的一部手机还给她,杨某让她到英林伍堡拿手机。
阿花赶到后,杨某称手机没带在身上,带着她到处瞎逛,到了当晚7时许,才把她带回宿舍说要拿手机。到了宿舍后,杨某就变脸了,对阿花动手动脚要脱她衣服。阿花反抗,他拿出一块铁片在阿花脸上比画,威胁说如果不听话的话,就要毁她的容。
当晚,杨某强奸了阿花三次。当阿花想离开时,杨某让她继续留着陪自己。阿花为了脱身,假装想到宿舍外面上厕所,杨某怕她逃跑,只让她穿自己的拖鞋出去。阿花出了宿舍后,径直跑到外面,用公共电话给男友柴某打了电话,然后跑到伍堡边防派出所报警。
民警随即赶去杨某宿舍,他已经闻风而逃了,民警便将他列入网上通缉追逃。
DNA鉴定拆穿不认罪谎言
今年4月27日,杨某在贵州织金老家要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时,被当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发现是网上在逃嫌疑犯予以抓获。
落网后,杨某否认在事发当晚与阿花发生过性关系。但从警方提供的DNA鉴定结果看,从阿花身上采集的精斑,与杨某血样来源于同一个体的可能性99.99999999%。
昨日,晋江法院认为,杨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奸淫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杨某连续三次强奸阿花,其主观恶性及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均相对较大,且其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酌情予以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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