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业主认为该决定不合理,此前已提出状告,法院昨日正式受理
据称,今后不交费办卡车辆出入就有困难 早报讯 (记者 陈祥木 文/图)今日起,泉州市丰泽新村业主委员会、丰泽社区居委会将开始向业主收取“车辆占道费”。 2011年3月4日,丰泽新村业委会、丰泽社区居委会便联名向丰泽新村全体业主发出通知,通知上说,经业委会研究讨论,决定对小区业主的车辆每辆每月收费80元,对于租户和商户的车辆每辆每月收费100元。请各位业主、租户、商户于3月10日至15日凭行驶证、产权证、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材料办理车辆通行智能卡。小区内空地、部分绿地将整合为新的停车位,准备于3月9日左右动工。 据悉,对租户、商户的收费推迟至2011年7月6日正式执行;对业主的收费,则推迟至7月15日正式执行。没有交钱办卡,车辆今后出入就有困难了。 因对上述收费决定有意见,部分小区业主日前已联名将丰泽新村业委会、丰泽社区居委会告上法院。昨日,丰泽法院正式受理了这起案件。 昨日,递诉状的业主代表张先生、林先生等人介绍说,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两被告要求业主交纳“车辆占道费”的决定属乱收费行为。 [部分业主] 提出3个问题 据介绍,针对丰泽新村业委会、丰泽社区居委会的上述收费决定,张先生、林先生等多名业主提出三大质疑问题。相关负责人也一一作出回应。 问题 交了费可否保证停车位? 答:车多、位置少无法保证 发布收费通知书后,业主们即提出“既然收了费就必须保证每个交费业主随时都有车位停车”的要求。对此,丰泽社区居委会副主任陈先生说,目前丰泽新村只有固定停车位360多个,而仅业主们拥有的车辆就多达1100多辆,如果加上租户和商户的那就更多了。“车太多,车位太少,实在无法保证每个交费的业主随时都有停车位。” 业主们认为,这种只收钱而不管交费业主是否有停车位的行为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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