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娱乐场所存酒超期没收 律师:涉嫌霸王条款
本报讯 (记者 张君琳)不少到KTV、酒吧消费过的市民都知道,没有喝完的酒水,商家是不会退钱的,但是有提供免费寄存的业务。可是免费寄存服务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酒水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喝完、带走或者续存,否则逾期作废。有市民质疑,该规定是个霸王条款。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遭遇 逾期酒水被“没收”
市民庄先生6月份到市区宝洲街一家KTV消费后,寄存了14瓶啤酒,单据上显示寄存有效期到8月9日,逾期作废。两个月后,他到该娱乐场所想提酒。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寄存单上的注意事项,酒水寄存已经过期几日,无法提酒。庄先生很纳闷,自己花钱买的酒,怎么就这样没了?
该KTV现场经理黄先生称,公司对顾客寄存酒水都有规定,超过两个月酒水就作废,寄存单上也有明示。后来双方协商,KTV总算是将庄先生寄存的酒水按全额退款。
娱乐场所酒水寄存的情况屡见不鲜,但是对于“逾期作废”的规定,不少市民质疑这是个霸王条款。市民李先生说,自己经常到娱乐场所消费,有时候会累积下几张寄存单,但他对于寄存期限并没有太注意,常常过期前既没去续存,也没有提出来,那些酒水就这么没了。而对于一些并不经常光顾娱乐场所的市民来说,寄存后,他们也许两个月内都不会再次光顾。
行业 为吸引顾客再次消费
既然消费者已经为酒水买过单,那么,寄存在KTV的酒水就属于消费者的,凭什么逾期作废?记者采访了解到,娱乐行业作出这个“规定”,目的是通过此营销手段吸引消费者再次光临。
从事娱乐行业的业内人士林先生透露,寄存酒水的期限大都是在两个月左右,这是行业内的一个不成文规则。寄存业务是娱乐场所向客人提供的一项免费服务,同时也是一种营销手段,就是促使客人在短期内再次前来消费。一些开封的酒在一定时期内由于和空气接触,会影响酒的品质,再加上酒水价格可能发生变动,为了减少不必要的经营风险,商家都会对酒水寄存设定一个期限。
对此,记者拨打了市工商局12315咨询。工作人员表示,娱乐场所在办理客人寄存酒水业务时,会给消费者提供一张小票,并明示保存的时间。消费者如果对此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她提醒,由于寄存是无偿的,寄存单办理之后,经营者对消费者的责任由买卖服务转化为无偿寄存服务关系。消费者要尽量在期限内续存、及时提走或者消费这些酒水,遇到争议时可向工商部门咨询投诉。
“商家的这种行为涉嫌霸王条款。娱乐场所寄存酒水属于保管合同,商家单方面规定的这种逾期作废条款,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对于商家来说,这种‘没收’行为其实是一种不当得利。”福建联合信实(泉州)律师事务所的潘律师表示,购买后的酒水是消费者的私有财产,实际上消费者存酒的行为只是让商家代为保管,所有权仍归消费者,财产权并没有转移。商家制作的寄存单是格式合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确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所使用的格式条款,不得有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者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规定,否则该条款是无效条款。
有市民建议,商家可以完善存酒条款,对于已经开封的酒水,为了保证酒水的品质,不予寄存。而对于还未开封,但是即将到保管期限的酒水,工作人员可以提前发短信或打电话提醒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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