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闯机动车道罚款20元 发票合格证应随车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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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两小时查处30多起
上午10时40分许,在丰泽街与坪山路交叉口附近,快递员杨先生骑电动车载货闯入机动车道,被民警拦下。
杨先生称,之所以行驶在机动车道,是因为道路宽阔,没有行人,可以开得快些,节省点时间。民警要求他出示购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和身份证。杨先生称车已经用了3年,发票和合格证早就不在了。由于无法出示有效票据,民警暂扣该电动车,并对杨先生罚款20元。
在泉秀街和刺桐路交叉口,中介公司职员小林也因骑电动车闯入机动车道被查处。他以为电动车类似摩托车,可以走机动车道。
民警介绍,查验购车发票和车辆出厂合格证,是为了证实车辆是从合法渠道购买的,如果车主无法提供,车辆将被暂扣。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将处罚款20元。昨日上午9时至11时,他们查处电动车闯机动车道30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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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合格证应随车带
市交巡警支队有关人士介绍,电动车特别是超标电动车速度堪比摩托车,但制动性能差,发生交通事故的危险性高。电动车闯入机动车道,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市交巡警支队有关人士提醒,电动车应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途经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路段时,应靠右行驶,并保持合理的安全速度,切勿超载超速。另外,车主应随车携带购车发票和车辆出厂合格证的复印件等,以备检查。市民们不要购买来历不明的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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