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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遭3辆车撞碾醉汉殒命 两肇事司机一审获刑

qz.fjsen.com 2012-12-04 10:40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早报讯 (记者吴水保 黄祖祥)凌晨时分,一名醉汉踉踉跄跄走在回家的路上,不幸被小货车撞倒,又先后被三轮摩托车和小车碾过,这名醉汉当场身亡。昨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因犯交通肇事罪,三轮车驾驶人钟某获刑1年6个月,并赔偿受害者家属损失9万余元;小车司机蔡某被处2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

今年4月15日凌晨4时33分,洪某与好友在晋江东石镇一牛肉店中聚餐,席间喝了不少酒。结账后,他踉踉跄跄走到镇区仁和东路准备回家。此时天空下着雨,雾气蒙蒙,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开着远光灯快速驶来,撞倒洪某后逃离现场。

洪某倒在路中,22秒后,钟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从他身上碾过。事后经查,钟某高度近视,而且驾驶的是无牌三轮摩托车,刚从安海镇批发来蔬菜正要到市场摆摊。钟某称,当时感觉车子一震,就询问身后的妻子是否压到东西。

“菜没有掉下来,地上有一条黑乎乎的东西,可能是垃圾吧。”听到妻子这样回答,钟某继续开车赶往菜市场。

4分钟后,蔡某驾驶的小车经过此处,又从洪某身上碾过,并将他拖行一段距离。蔡某感觉异样后下车查看,几分钟后离开现场。这一幕被附近的监控录像记录下来。

附近商铺店主和行人发现洪某后立即报警,救护车赶到现场时,洪某已经身亡。

经交警认定,钟某和蔡某均应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发后,蔡某主动投案,并赔偿洪某的家属27万元,取得谅解。

法院认为,钟某和蔡某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导致发生同一损害结果,构成共同侵权,应各承担50%的民事赔偿责任。法院裁定,受害者家属遭受损失共19万余元。蔡某事发后投案自首且超额赔偿死者亲属损失,法院依此对他处以缓刑。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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