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县市新闻 > 正文

石狮“营改增”首个申报日“进账”80余万元

qz.fjsen.com 2012-12-10 08:31  兰良增 黄周应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石狮日报12月10日讯(记者 兰良增 通讯员 黄周应)本月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第一个申报期。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12月3日,本月的首个工作日秩序良好,该局成功接收了石狮市华锦码头储运有限公司等19户“营改增”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申报销售额2989.15万元,成功扣缴增值税税款82.75万元。这标志着石狮“营改增”试点工作进入新的阶段。

据介绍,从12月3日至4日,陆续有试点纳税人前往市国税局缴纳增值税款。从首个工作日的情况来看,有19户试点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款。其中,交通运输业7户纳税人申报销售额187.25万元,入库增值税款2.54万元,现代服务业12户纳税人申报销售额2868.82万元,入库增值税款80.21万元。

据了解,石狮“营改增”试点工作成功上线后,市国税局将再接再厉,主要从三方面着手继续做好“营改增”各项工作。一方面,认真研究解决“营改增”上线后纳税人申报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规范企业的建账建证工作,并进一步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同时,“营改增”作为结构性减税的重头戏,大部分纳税人的税负明显下降,但也存在如交通运输业等个别行业纳税人税负上升的情况,抓紧和市财政局、地税局等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尽早出台扶持方案,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进一步繁荣发展;另一方面,加强联系沟通,确保税源管理到位。和市地税局加强联系沟通,对属于“营改增”范围的纳税人进一步梳理明确,确保“营改增”过程中户数不遗漏、税源不流失,确保圆满完成“营改增”各项工作。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