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新规下月起实施 11种交通违法1次记满12分
相关报道>>>
实习期驾车上高速 无陪驾人员将受罚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者,都要经历12个月的实习期。即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简称123号令),对驾驶实习期作出详细的规定。
□早报记者 王庭茂
实习期记满12分 注销准驾资格
据介绍,123号令完善驾驶证实习期管理制度,包括将增驾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
根据规定,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驾驶证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记录的,将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接受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如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同时,实习期驾驶人驾车时需要在车身后部粘贴实习标志。
市交巡警部门负责人介绍,只有在2013年1月1日后申请或增加取得驾驶证的,才执行123号令有关实习期的管理规定。对之前已取得驾驶证,到2013年1月1日后实习期未结束的,仍执行原实习期管理规定。
新手上高速 陪同人驾照有规定
实习期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可以按照下表确定陪同人员的驾驶证类型:
实习驾驶人驾驶证 陪同人员应持驾驶证
A1(大型客车) A1
A2(牵引车) A2
A3(城市公交车) A1、A3
B1(中型客车) A1、A2、B1
B2(大型货车) A1、A2、B2
C1(小型汽车) A1、A2、A3、B1、B2、C1
C2(小型自动挡汽车) A1、A2、A3、B1、B2、C1、C2
C5(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A1、A2、A3、B1、B2、C1、C2、C5
- 2012-12-22驾照新规即将施行 高速路上哪些地方更易扣分?
- 2012-12-212013年驾考新规解读 5种业务需开身体条件证明
- 2012-12-20史上最严交规明年起实施 小型车驾考将取消桩考
- 2012-12-20驾照新规解读: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记3分
- 2012-12-192013驾驶新规记分增至52项 怎样开车保住驾照?
- 2012-12-18刷卡计时系统启用 科目一也需到驾校刷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