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经济新闻 > 正文

泉州出台政策推动电商发展 每年设千万扶持资金

qz.fjsen.com 2013-02-06 07:51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扶持重点 建成“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奖励100万元

▲楼宇入驻电商企业予以税收优惠

泉州市鼓励民营企业、行业协会参与电子商务集聚区、物流仓储建设。利用现有旧建筑改造为电子商务集聚区和物流仓储的,参照《关于推进中心市区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试行实施意见》执行。至2015年,被认定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给予园区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鼓励开发电子商务主题楼宇,对楼宇业主按其当年度收取该楼宇租金所缴纳的企业增值税、所得税和营业税(简称“三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财政按50%给予一次性奖励。

已入驻泉州市的电子商务企业当年所缴纳“三税”的地方留成部分超过20万元的,由受益财政按其缴纳“三税”地方留成比上一年新增部分的50%给予奖励,于次年兑现。

▲年网上销售额前三名企业补助100万元

泉州市鼓励龙头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建设产业配套电子商务网站。对年网上销售额突破2亿元的前三名龙头企业的电子商务网站,每家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助。

▲电子商务与实体市场深度融合最高补助50万元

泉州市鼓励垂直类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与实体专业市场深度融合,对通过第三方支付工具实现年销售额突破2亿元的前三名垂直类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每家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助。

为加快培育发展本地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泉州市按“三三制”会员费补助,每新吸收1个泉州企业会员给予会员费补助最高1000元,每个平台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

此外,支持年营业额超过10亿元,每年所缴纳“三税”的地方留成部分超过200万元(含200万元)的专业市场建设或并购电子商务平台。至2015年,专业市场当年度所缴纳“三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财政按50%返还给专业市场用于平台建设,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每年评选一批电商示范企业

泉州市从今年起,每年将评选一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经认定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并由受益财政按其缴纳“三税”地方留成比上一年新增部分的2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此外,泉州市将定期开展电子商务领军人物、创业青年评选活动,分别给予电子商务领军人物、创业青年一次性奖励10万元和5万元。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