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天/漫画
东南网6月15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韩影 通讯员 王文鑫 邱冬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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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泉州市区某酒店演艺吧做演员的女子阿玲(化名),玩起微信,结交不少异性朋友。
始料未及的是,一次应约,醉酒的她被网友李某强奸。最终,李某因犯强奸罪,被鲤城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判决于近日生效。
“微信摇一摇,摇出大色狼”,类似的新闻近来常见报端。记者走访丰泽、鲤城及洛江法院得知,据不完全统计,去年5月以来,泉州市区就受理10多起强奸案,与微信、QQ等社交软件有关。
对此,本报邀请厦门大学相关学者、泉州心理咨询师,从传播学、社会学及心理学等不同角度,来分析解读这一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