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英雄的足迹 弘扬为民好作风凝聚发展正能量
冒雨指挥(左) (资料图片)
我们的好队长
■惠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副大队长 骆雪忠
2003年12月,吴大队长到惠安上任的第二天,国道324线汽车南站路段发生了一起2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忙完事故现场勘查,他说:“‘防’住事故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随后,他带着我们深入每一个事故多发点段勘察,连续一个多月,春节也没有停下。
不久,一个完善道路安全设施的方案出台了。吴大队长发挥专业优势,设计出底层40厘米高固定水泥墩、上面加设70厘米高铁护栏的新型隔离栏。这种隔离设施逐步在全市、全省得到推广。9年过去了,惠安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从2003年的198人,下降到了2012年的86人。
2005年6月,在吴大队长的积极协调下,省首家法律援助交警工作站在惠安大队成立。他协调法院派出法官,在大队成立了交通巡回法庭;又借助社会力量,在大队成立了“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方便群众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群众对交警的信任指数不断提升,闹赔、上访事件逐年减少。
2004年2月,惠安大红埔路口,湖北籍行人王某被撞身亡,肇事汽车逃逸。吴大队长带着我们,连续5天,走访惠安及临近县区的几十家汽车配件店和修理厂,终于在南安找到了肇事者。这起横跨三个县(市)、几乎零线索的逃逸案件,历经23天成功侦破。千里之外的死者亲属激动万分,专程来到大队燃放鞭炮,送上锦旗。
吴大队长既严格要求,又无微不至关爱着我们。2007年,惠安东桥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排查中,由于我的疏忽,错过了涉案工程车,吴大队长又组织了第二次排查,终于查获肇事车辆。他当场严厉批评了我,我情绪非常低落。回到大队食堂,看到吴大队长也在,我转身想躲开,他叫住我说:“饿坏了吧!我去热一下饭菜,马上就能吃。”我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所有的不快都烟消云散了。
吴大队长牺牲的前一天晚上,还与我们一起研究元旦期间交通安全工作,他一再嘱咐,节日交通安全工作一定要抓到位……万万没有想到,这次嘱咐,竟成了永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