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拍案说法 > 正文

路上捡到香烟回家一看竟是毒品 律师:应报警

qz.fjsen.com 2013-08-05 08:21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路上捡到香烟 回家一看竟是毒品

律师:应报警,否则可能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

路上看到一包包装漂亮的烟,尚未成年的小盈(化名)捡回家,准备给父亲抽,谁知包装盒内竟是毒品。

小盈的一个亲戚介绍了事情的经过:几天前,小盈在回家的路上看到有个包装很漂亮的烟盒。好奇的她以为盒内是香烟,就捡回家,准备给父亲抽。

父亲打开香烟盒一看,发现竟是一些毒品。他找女儿详细问了事情的经过,才知道是路边捡来的。

“你觉得现在该如何处理这个事情?把毒品放着不处理,会犯罪吗?”小盈的这名亲戚问道。

黄有明律师:小盈的父亲应立即报警,将事件的经过详细告知民警,并将毒品交由民警处理;如小盈的父亲采取把毒品放着不处理的方式将有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8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作为未成年人的小盈捡到了毒品,其父亲在明知是毒品的情况下不及时报警,其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如果毒品数量较大的话,将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