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购签合同按揭过程中 遇到退款纠纷该怎么办?
签合同阶段
延迟签约可要求退款并赔偿损失
万先生今年3月6日在城东买了一套近70万元的房子,协议单注明3月19号前签订购买合同,可是拖延了4个月,开发商却迟迟未与其签订合同,王先生很不满,要求退款,商家一直拖延,所以王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请求调解,并要求商家退款并补偿其利息。
福建双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那刚表示,这种情况属于开发商违约,可要求解除协议,并要求商家赔偿损失。所以,王先生要求商家退款并补偿其利息是合理的。于那刚提醒,在买房时,签订预约协议要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约定清楚,并明确违约责任,对买卖双方都有保障。
备案阶段
追究过失得分清责任人
陈先生在买房过程中碰到了欲哭无泪的问题。今年3月底,他支付了25万多元的首付款购房。当时因为老婆的名字有生僻字,他还特意询问销售人员办理手续是否会有问题,工作人员表示没有问题后,他才以老婆的名义买了房。不过,后来在合同备案过程中,房管局那边备案不了,开发商却致函给陈先生限定他在几天内签定更改名字的自愿书,否则视为违约没收首付。陈先生感觉事情非常不合理,故投诉并要求开发商与其协商解决。
福建闽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计刚霞分析认为,该问题的责任不能规则于买房者,所以,开发商致函给陈先生限定他在几天内签定更改名字的自愿书否则视为违约没收首付,这样的要求不能成立。如果买房者不同意更改户名进行办理备案,开发商需帮忙与房管局协商解决这一问题,而不能将责任归咎于买房者。
按揭阶段
贷款前需看清贷款合同
今年,杨女士在买房过程中遇到了贷款的乌龙事。今年4月份,杨女士在一楼盘购买了一套130万元的商品房。在办理按揭的过程中,因为开发商的失误,其中有50000元的首付款发票没有交给银行,导致按揭贷款多了50000元。开发商与银行协商达成让消费者提前返款这50000元,但是开发商却迟迟不将50000元的首付归还,导致超过了银行的还款日,这50000元的一个月的利息费,开发商却拒绝负责。
福建双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那刚表示,这一问题是由于开发商的失误所导致,开发商需承担全部责任,返还银行50000元本金和利息。他提醒购房者,在买房办理按揭贷款的过程中,要注意认真审查贷款合同,看清贷款金额与实际金额是否相符,以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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