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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疑被前公司盗用 务工者被扣两千多元个税

qz.fjsen.com 2013-10-27 07:56  刘晓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身份证疑被前公司盗用 务工者被扣两千多元个税

东南网10月27日讯(石狮日报记者 刘晓娟 通讯员 蔡彬彬)在石狮务工的阿华告诉记者,他的身份证从未丢失或借给别人使用,最近却发现身份证莫名其妙被前公司使用,导致被多扣了两千多元个税。对此,石狮市税务部门已介入调查,并称这家公司有盗用身份证复印件偷税漏税嫌疑。目前,阿华已向警方报案,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身份证疑被前公司盗用

今年七月份,在一家快递公司上班的阿华到公司领取工资时,原本可领取到五千多元的他,却只领到三千多元的工资。“被扣的两千多块是什么款呢?”阿华急忙向公司财务打听,原来是一笔个人所得税滞纳金。公司建议他到税务局查查。

阿华特意请假去了税务局,经查发现,那笔合计两千多元的个税是从2012年5月到今年2月份期间,除了8月和10月外,他的个人工资表上显示除了现有公司发给他的工资外,还有一笔来自前公司的工资账目。而这笔两千多元的个人所得税正是因这笔莫名多出来的工资所致。

据阿华介绍,在进入现在这家快递公司后,每天工作都很忙碌,为了多接单子,从早上八点忙到晚上九点多,根本没有时间去打第二份工,而让他更气愤的是,他已经离开前公司半年多了,却还莫名地为前公司交了两千多元的个人所得税。

对此,税务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告诉阿华,如果他确实没有与该公司有过业务往来,对方可能涉嫌盗用他人身份证以达到偷税漏税目的,并建议他向警方报案。

警方:不得盗用他人身份证

周五,阿华带着相关税务缴纳凭证来到宝盖派出所。上面明确标明了,在2012年5月至2013年2月期间,除了8月份和10月份外,其余8个月里,他的个人收税凭证上显示有两项收入详情,分别是现在所在的快递公司与某服装公司。

“早在2011年底,我就已经离开了那家公司,对方怎么会在我离开后还继续给我发工资呢?”阿华说,自己领着一份薪水却被扣了两份个税,他希望前公司能退还被扣的税款,否则他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当天,民警带着阿华前往该公司面谈。该公司财务经理表示,是什么原因导致已离职的阿华的身份证还继续在他们公司使用,他将作进一步的调查,并表示三四天后给阿华一个满意的答复。

警方介绍,未经居民本人同意,私下盗用他人身份证信息,从事与居民身份不符的活动,已经违反了居民身份证法,情节轻微的可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要负刑事责任。

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核实中,有关身份证信息来源的调查,警方也在进行中。

身份证复印件如何防盗用

在毫无设防的情况下将身份证复印件拿给别人,容易被人盗用。但大多数人对此缺乏防范意识。

警方提醒,在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时,最好在复印件上签字并注明“仅限某某事务使用一次”等说明,标注越细越好,但不要遮住身份证号和姓名。最好用蓝色圆珠笔,部分笔画与身份证的字要有交叉或接触,通常写三行,每一行后面一定要划上横线,以免被偷加其他文字,防止留存单位或个人重新复印以作他用。丢弃身份证复印件时,应先将其撕毁,尽可能不要让他人或中介机构拿自己的身份资料代办一些事务,而且使用过后的复印件即使已经作废,也有必要索回亲手销毁。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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