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欠1.8万元犯罪了吗? 超过3个月不还属恶意透支
信用卡欠1.8万元 他犯罪了吗?
律师:超过3个月不还属恶意透支,将影响到信用记录
现在阿顺(化名)几乎天天接到来自银行的电话,银行告诉他,再不还钱,就报警了。
阿顺在一家公司打工,去年10月份,某银行到公司为员工办理信用卡。看到别人都去办了,且能刷卡消费,收入并不高的阿顺也办了一张。拿到卡后,他花钱就没节制了,刷卡消费成了日常生活的常态。没几个月,他赚的钱都不够还信用卡了,且欠下9000元。
刚开始,银行短信通知他还钱。但他实在没钱,就拖着没还。现在5个多月过去了,他连本带利已欠了约1.8万元。阿顺向早报法律顾问团咨询,他这种行为算犯罪吗?
黄志明律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同时第4款还规定:“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由于对银行利息(指单利)是否包括在恶意透支数额之内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实践中存在不同理解。据此,恶意透支的数额不应包括利息,故阿顺透支本金为9000元应不构成刑事犯罪。
但透支信用卡不能及时还款,不仅要支付高额利息及滞纳金,同时也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不好的信用记录,不仅在银行得不到信贷支持,将来可能在就业等其他方面受到影响。建议阿顺赶紧把钱还上,实在不行的话,与银行协商,看是否能分期付款,避免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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