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泉州市区合标电动车可带牌销售 商家可设立服务点
中山南路合标车销售成主流
东南网10月30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晓婷 张凯航 通讯员 吴小玉 文/图)合标电动车报牌新规日前出台,下月起,泉州中心市区合标车将开始带牌销售。商家即日起可申请设立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服务点,获得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业务系统后,购买带牌合标车的市民,只需5个步骤即可当场打印行驶证。
申请设立服务点的商家需要什么条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市民购买带牌合标车需要什么材料?昨日,就商家和市民关心的带牌销售问题,相关部门进行了详解。
设点条件
品牌专卖店年销量达百辆以上
据介绍,带牌销售服务点的申报对象,必须是具备销售资质的销售企业,其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品牌型号已列入《泉州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销售上牌登记目录》(以下简称《登记目录》)。
申请设立带牌销售服务点,还需要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
店家应当是销售专门品牌电动自行车的专卖店,单位信誉良好,年销售量在100辆以上,经现场检查无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超出《登记目录》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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