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膝下无儿女 摩的工把路边女童骗回家一审获刑

qz.fjsen.com 2013-10-30 16:27  廖海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膝下无儿女 摩的工把路边女童骗回家

东南网10月30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廖海霞 通讯员 蔡燕瑜)石狮一摩的司机张某,路遇5岁女孩珍珍(化名),便把女孩骗回家自己养。而珍珍妈妈因找不到女儿,当日报警。次日,张某因涉嫌拐骗儿童被抓。昨日,石狮法院一审以拐骗儿童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

8月7日凌晨1点,珍珍和哥哥在石狮灵秀镇塔前村家里的店门口吃饭,她妈妈去一旁的超市买东西。没多久,珍珍称要找妈妈,独自离开。此时,摩的司机张某(49岁,江西人)在路口看见珍珍独自一人,心生歹意。

“我带你去找妈妈。”张某对珍珍说。说完,张某让珍珍坐上摩托车,将珍珍带回了位于晋江龙湖镇大铺村的出租房内。到张某的住处后,珍珍一直哭闹着找妈妈,张某哄骗珍珍说第二天就送她回家。当天晚上,张某给珍珍洗了澡,以“宝宝”相称,并让珍珍叫他“爸爸”,当晚,哄珍珍睡下。第二天,张某早早起床给珍珍做好了饭菜,就将她锁在房间里,自己出去载客。

而珍珍的妈妈发现女儿不见后,急忙报警。石狮警方通过附近道路监控查到张某,第二天就将张某抓获,珍珍终于回到妈妈怀抱。

事后,张某称,因与妻子离异二十多年,无儿无女,孤身一人生活,见珍珍独自在路边,就想把她带回家当女儿养。

石狮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蒙骗幼女,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人,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但因其拐骗儿童时间短,对罪行供认态度好,可对其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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