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首次尝试路灯“按揭” 照亮百姓出行路
泉州泉港区首次尝试融资租赁方式,由国银金融租赁公司出资1980万元购买路灯,然后出租给泉港区住建局使用—— 路灯试水“按揭”照亮百姓出行路
东南网10月3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赵锦飞 通讯员 肖咸强)28日晚8时许,泉州市泉港区南山北路车如流水,灯亮如昼。前黄镇凤阳村村民连树勇告诉记者:“这里原来路灯少,晚上黑灯瞎火,很容易出事。现在装了新路灯,我们村民出行有了保障。”
据悉,324国道和201省道泉港路段路灯少,但沿线村庄多、车辆多、人流多,村民出行既不方便又不安全。此前,曾发生过多起交通事故,村民们希望能赶紧装上路灯。
据泉港区住建局市政负责人邱建忠介绍,按照规划,建设LED风光互补路灯既节约又环保。这种路灯可利用光能和风力,自动调节亮度。以南山北路的300多盏路灯计算,每天运行10小时,可节约用电1500多千瓦时,节约电费1000多元。虽然每盏路灯造价需2万多元,比传统高压钠灯费用高,但无须付电费,日常维护费用也低。
324国道和201省道泉港路段路灯建设工程长达20多公里,需要资金1980万元。钱从哪里来?以往,此类工程的资金来源主要靠财政拨款、上级补助和社会捐资等。邱建忠说,区财政一下子要拿出这么多钱,并不容易。去年6月,他们多方权衡,决定在800多盏路灯建设工程上“试水”融资租赁方式。
经过招投标,由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泉港区住建局和中科恒源公司三方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国银出资向中科恒源购买设备,出租给住建局使用;住建局每月支付本金和利息30多万元,国银从中赚取利息。6年期满后,住建局将以1元象征性的价格收回路灯。
“简单地说,就是以按揭形式购买路灯,由国银出资购买厂家设备,厂家负责建设,我们来分期还贷。”邱建忠说,以往靠财政拨款,负担重,而且只能按照工期进度拨款,一旦财政拿不出钱,工期就会拖延。融资租赁减轻了财政负担,一次性付款保证了工期进度。与贷款相比,融资租赁还款方式更为灵活,住建局无须为大额还款发愁。而且,路灯所有权归国银公司所有,资金安全性大大提高。
今年3月,324国道和201省道泉港路段路灯建设工程顺利开工。目前,项目已完成过半,基本解决了当地村民出行难问题。
福建东南竞争力研究院院长王开明表示,融资租赁本身是一项金融创新。泉港的做法是在地方政府可控债务风险内,既解决了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又推广了节能环保产品,同时还让老百姓得到了真真切切的好处,值得借鉴。
做好民生工程 不妨多点创新思维
融资租赁,一般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的特定要求和对设备商的选择,出资向设备商购买租赁物,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按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出租人向承租人转让租赁物所有权。
目前,融资租赁主要应用于厂家购买高端设备。而作为政府主导的民生工程,鲜有项目涉及融资租赁,大多采取向银行直接贷款的方式。就此而言,泉港区带了个好头。
从泉港区的实践来看,融资租赁至少有3个优点:首先,减轻了财政负担,解决了民生工程的资金问题,并且投入更有保障;其次,盘活了金融机构的资金,银行有了更可靠的物权保证,减轻了风险,而且还款形式灵活;再次,资金做到专项专用,出租人购买租赁物交给承租人使用,避免贷款挪用。
凭着融资租赁,泉港区老百姓迫切需要的路灯才亮了起来,而且亮得快,也亮得好。古语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一些群众翘首企盼的民生工程上,我们不妨多花点心思,巧用金融工具,做好民生大文章。
- 2013-10-11引进外资带动本土食品民企 泉港崛起粮油产业
- 2013-09-27乡村邮差陈建仁:送信兼“跑腿” 村民的贴心人
- 2013-09-26泉港年内建成村级便民代办点100个 实现全覆盖
- 2013-09-25第二届峰尾古城文化节30日开幕 一个书香半岛私塾近50家
- 2013-09-25泉港区喜获“中国长寿之乡” 系泉州首个获此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