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大制售假烟案石狮宣判 主犯获刑十四年
东南网11月2日讯(石狮日报记者 兰良增) 日前,一起特大制售假烟案件在石狮市人民法院宣判。主犯王某生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405万元;同伙王某建、蔡某欣、黄某钱、张某平、龚某坤、郭某平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至八年。
据介绍,2011年11月,王某生等人伙同他人承租并整修位于石狮市蚶江镇东垵村和洪窟村交界处一废弃养猪场用于开设卷烟制假工厂,2011年12月27日,该卷烟制假工厂被烟草部门查获。
市烟草专卖局希望广大市民从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双重利益的角度出发,自觉抵制假、私卷烟,积极举报涉烟类违法犯罪分子,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烟草专卖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举报电话为88783590或1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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