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办理许可手续 公路两侧擅设广告牌要受查处
政风行风直通车帮您问 公路两侧擅设广告牌要受查处
本报讯(记者 王朝晖)近日,泉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郑怡中参加本社“政风行风直通车”接线活动,就读者关心的交通执法热点问题进行解疑释惑。
问:未经许可在公路两侧设置广告牌,该如何查处?
答: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未经许可设置的非公路交通标志,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广告牌,分为公路用地范围内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广告牌和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广告牌。对于未经许可设置的广告牌,首先责令当事人停止施工,并告知可以到公路部门办理许可手续。如果当事人取得公路部门许可,可按公路部门的许可要求进行设置;如果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继续设置,暂扣施工作业的工具,视情节进行处罚并责令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限期内未自行拆除的,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问: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答: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村道,不同等级的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标准均不同。具体的标准是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算: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
经过多年的整治,特别是2012年市政府部署违法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筑得到有效遏制,但突击抢建现象仍然存在。
问:目前,我市在治理违法超限运输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举措?
答:市交通执法支队把治超工作作为路政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各大队按照巡查制度要求,每月上路巡查不少于20天,在巡查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加强违法超限运输多发区的巡查力度,及时查处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今年以来,共开展省交通执法总队部署的“雷霆”专项统一治超行动2次17天,出动执法人员610人次,检查车辆9173部,查处超限车辆127部,卸载1034.22吨。市交通执法支队每月至少开展两次全市统一治超行动,特别是9月份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为期三个月的货运车辆超载超限联合治理行动以来,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全市性统一治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