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养老保险政策调整 增加4类人惠及3万多人
丰泽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进行调整 增加4类人补贴惠及3万多人
□早报记者 江晓媛 通讯员 杜天祥
记者昨日获悉,丰泽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部分政策已于日前进行了调整,调整内容涉及政府补贴和丧葬费补贴两大方面,受益对象包括临近退休年龄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重点优抚对象、3-4级轻度残疾人,以及身故的待遇领取人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等四类。新规将于明年元月1日起执行。
临退休独生子女父母
每年增加20元补贴
据介绍,丰泽区于2011年11月出台的《丰泽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有效期也于本月届满,需重新制订,在重新出台《规定》时,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对部分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新规中规定,对于城镇45-59周岁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选择不同缴费档次予以相应补贴的基础上,省财政再增加每人每年20元缴费补贴。
此外,新规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了政府全额代缴的范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是每年200元。”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3-4级轻度残疾人,政府将为其代缴的保险费为不低于每人每年100元。
以2012年年末数据为基准统计,新规惠及的丰泽区辖区城镇45-59周岁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有27468人,重点优抚对象105人,3-4级轻度残疾人5365人。
困难群体增加缴费
按相应档次补贴
同时,政府还允许缴费困难群体个人增加缴费,缴费后按照相应档次予以缴费补贴。缴费困难群体办理一次性补缴手续时,补缴不足年限保费可享受政府代缴政策。
新规在缴费补贴方面的规定如下:政府对参保人员分类分档递增补贴。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并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40元,对选择较高缴费档次缴费的,政府适当增加缴费补贴。选择缴费档次200元,政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200元为一档),政府补贴标准增加10元。缴费档次达1400元及以上,政府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年100元。今后将根据全区经济发展水平及财力状况,适时提高缴费水平和政府补贴标准。
待遇领取人身故后
支付丧葬补助金
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死亡后,参保死亡人员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应在30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社区和街道向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登记手续,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丰泽区当年度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20个月,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及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
- 2013-11-05养老保险咱厝续缴人数占全省1/3 年轻人意愿较低
- 2013-10-232015年泉州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超30张
- 2013-10-23助老服务券扩大发放 鲤城丰泽老人将享购买服务
- 2013-10-21退休回乡留城两相宜 晋江城乡老人晚年生活调查
- 2013-10-20养老险制度具体方案尚无定论 专家建议多缴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