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女外出打工与人同居生子 一审被判重婚罪
已婚女外出打工 与人同居生子
被石狮法院一审判重婚罪
东南网11月12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廖海霞 通讯员 许鸿源)近日,林某因犯重婚罪,一审被石狮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
33岁的林某是永春人,2001年1月在老家与林某金结婚,并生下一名男孩。婚后,林某发现丈夫好赌还懒做,于是于2008年独自外出打工。
前年,林某在石狮华山村一家工厂上班时,遇到江某,接触三四个月后,两人同居。去年7月,林某与江某生下一对双胞胎女儿。3个月后,江某阴差阳错,用林某的QQ与林某金联系上,这才发现林某重婚。去年10月25日,林某因涉嫌重婚罪被刑拘。
石狮法院审理认为,林某有配偶却在法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考虑到林某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对林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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