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营改增试点顺利推进 95%试点企业税收减轻
泉州市营改增试点顺利推进 95%试点企业税收减轻
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举措之一,2012年11月1日起,泉州市实施营改增试点。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目前泉州市新旧税制转换顺利,配套改革逐步完善,占总户数95%的企业出现税收减轻的情况,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全市7788户试点营改增
所谓营改增,从通俗意义来讲,就是将过去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比如一个100元的产品,生产者销售时已经缴纳了相应的税金,购买者再次销售时卖出150元,那么他买来的时候成本100元相对应的税金可以抵减,购买者只需要对增值的50元计算缴纳相应的税金,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科负责人用一个直观的例子说明了实行营改增的意义。
当前,泉州市营改增试点行业为“1+7”模式,“1”即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水路、航空、管道四项运输服务),“7”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广播影视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的七个行业。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共有试点纳税人7788户,比试点首月确认的户数增加4477户,增长135.2%。试点以来,累计申报应税服务销售收入118.8亿元,全市试点行业纳税人增值税入库金额为2.87亿元。
试点纳税人税负普遍降低
实施营改增,能够给企业带来怎样的实际利好呢?
记者从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和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了解到,今年1至9月与去年同期相比,船务公司的税负降低了1.54%,实际节税近600万元;物流公司的税负降低了0.52%,实际节税近700万元。
“过去,企业购买商品或劳务时支付的税金只能计入成本;实行营改增后,我们在采购环节已支付的税金可以进行抵扣,这体现了税不重征的原则。”在安通物流和安盛船务公司财务负责人余河看来,营改增更真实地还原了企业的经营行为,有助于行业整体税负的降低。
正如余河所言,营改增试点以来,由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企业购买应税服务的成本有所下降,大大增强了服务业竞争能力,从而吸引更多资源向试点行业集聚。以制造业发展为例,泉州制造业发达,泉企每年投入的广告费用数额巨大。过去企业的广告支出不能抵扣税负,营改增以后,广告设计等支出均能抵扣,不但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也能引导企业走上品牌化发展道路。
来自市国税局的统计数据更为直观,营改增实行以来,对试点企业减负效果日益显著。从税负上分析,试点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平均税负2.25%,与营业税平均税负3.82%相比,税负下降了1.57个百分点。从税款增减来看,营改增以来试点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与原缴纳营业税的口径相比较,有7414户(占总户数95%)企业税收出现减轻的情况。从行业来看,试点一般纳税人十个行业中,八个行业税收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提升服务做好纳税“贴心人”
营改增工作涉及行业广泛、企业数量众多,怎样更好地引导企业开展纳税申报,让征管工作衔接通畅,实现新旧税制顺利转换,让减税效益早日凸显?市国税局为此做了大量工作。
“过去我们缴纳的是营业税,不管是财务人员还是管理团队对增值税都不够熟悉,公司管理层和财务人员把营改增当成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在营改增的过程中,我们和市国税局相关科室反复沟通,去科室里面谈就不下十几二十次,电话更是不计其数。市国税局工作人员可以说是百问不厌,有问必答、有疑必解,不厌其烦地指导我们怎么操作,更是多次到公司现场对我们进行业务指导,解决实际问题。”余河告诉记者,在营改增的过程中,企业切实感受到国税部门从管理到服务的职能转变。
的确,在试点过程中,从政策辅导培训、税务登记,到发票发售、技术服务支持、办税流程指引……泉州市各级国税部门事无巨细地为试点行业纳税人做好服务。为减少对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国税部门明确要求试点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应从原主管地税机关打印,多个事项应尽量合并一次下户办理。在下户过程中,国税部门还通过“摸底”、“互动”、“帮扶”等形式,详细了解和掌握企业第一手经营信息与历史征管数据,倾听企业诉求,解答政策疑问,对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进行纳税辅导。此外,国税部门还在各办税服务厅设立专门的营改增窗口,接受纳税人咨询,办理营改增纳税人的发票发售、纳税申报等工作;同时成立专家小组,及时处理突发情况、解决各类疑难问题。
□本报记者 朱娟娟 通讯员 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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