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斑马线未礼让行人 晋江一司机被罚100元扣3分
声音:无视道德法律 应该严查重罚 “很多车辆都不减速,更不用说让行了。”林女士家住云谷小区,常常要送孙女走丰云路经过丰泽街到圣湖小学。她告诉记者,每次过这么短短一个路口她都得左顾右盼,“有时还走得慌慌张张的,生怕被突然冲过来的车撞上。” 跟同学手拉手闯过车流的圣湖小学三年级学生小关则对记者道出了他的小诀窍,“一个人过马路太危险,等其他人一起过司机就会停。” 市民黄先生认为,很多机动车驾驶员之所以“遇路抢行”,要么是心存侥幸,要么就是对法律和道德视而不见,给他人和自己都带来了安全隐患。他建议,对于这种现象,相关部门应该加大查处力度。 民警:行人过马路 司机需让行 记者随后采访了市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据其介绍,根据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交规,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否则,驾驶人将被处以100元罚款,并记3分。 律师:与行人碰撞 车辆得担责 车辆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诱发的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潘新水律师表示,车辆和行人在斑马线发生碰撞,若行人不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需负全责;若有证据认定行人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如闯红灯过斑马线,那么机动车在事故中的责任可适当减轻,但不能完全免除。 他山之石: 据了解,美国提出当行人与右转机动车流量均较大时,应禁止右转机动车通行,或者采取行人绿灯比右转机动车绿灯早启3至5秒,使等候过街的第一波行人提前通过冲突点。 德国现行规范中给出最小绿灯间隔时间算法,提前启亮行人绿灯1-2秒,使大部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保证右转机动车驾驶员看清行人并及时避让,同时设置辅助信号灯为转弯车辆提示行人的优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