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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偷财物“尝甜头” 晋江一小伙“改行”盗窃

qz.fjsen.com 2013-11-25 17:16  何金海 庄凌龙 李明源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1月25日讯(通讯员 何金海 庄凌龙 李明源 本网记者 谢玉妹)今年28对的江西籍男子汤某因发现发现网吧上网者疏于防范,容易盗窃,于是辞掉工作,专门混迹各网吧,趁上网者疲惫时,盗窃上网者手机等财物。24日晚上,汤某被晋江警方抓获并刑拘。25日上午,销赃犯罪嫌疑人练某一并被抓获并刑拘。

据了解,汤某原来在一建筑工地打工,今年8月份,到网吧上网的他,发现到了下半夜上网的人很多都因为疲惫睡着了,原本就觉得工地打工辛苦来钱慢的他,当时就动了歪念,在网吧偷了把手机卖掉。

这次侥幸的盗窃经历,让汤某尝到了不劳而获的“甜头”,恍然找到发财“捷径”的他干脆辞了工作,开始专门盗窃网吧上网者的财物。怕被警察抓到的他,不敢用自己的身份证去网吧登记上网,而是用路上捡来的一张“郑某某”的身份进行身份登记。8月份以来,他盗窃网吧上网人员手机十余部。

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汤某以为这样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哪知网吧上网人员手机等财物被盗案件频发,早已引起了警方的注意。晋江市青阳派出所进行了串并调查,并查到一个用“郑某某”登记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人。经过进一步追查,11月24日晚23时,晋江警方在泉州市温陵路一网吧抓获正在上网的汤某(即用郑某某身份证登记的男子)。“你们怎么找到了我。”汤某不相信自己特意冒用别人的身份证竟还是被民警抓获。

据悉,汤某偷得的手机以每部100元到300元不等,卖给了陈埭镇一家代理店。根据汤某的交代,25日上午,民警在晋江市陈埭镇一通讯代理店将销赃嫌疑人练某抓获。

晋江警方提醒广大上网者,在网吧上网期间、尤其是下半夜上网时,一定要注意保管好随身携带物品,避免财物损失。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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