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五旬夫妇遇害案续 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新闻回顾: 东南网11月27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韩影)泉州广益花园小区,叶氏夫妇与证券公司营销代表陈一继,因炒股风波起了冲突,而后遭陈锤杀在客厅中。 今年3月,凶手陈一继因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泉州中级法院判处死刑,并赔偿受害人家属100余万元,陈当庭表示上诉。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年底,叶某权到事发证券公司营业部开设股票账户,先后投入资金80余万元,并委托陈一继代为炒股。其间,叶某权和李某璇夫妇逐步将股票资金转出,截至去年4月23日,账户累计亏损108253.54元。此后,叶氏夫妇要陈还钱,并称到陈的公司投诉,陈一继对此怀恨在心,产生杀人念头。去年5月7日晚上11时许,陈一继携羊角锤,来到叶氏夫妇家,分别锤杀了两人。次日凌晨,陈一继落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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