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换证工作实施方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计划安排。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集中换证工作涉及面广、办理量大、工作任务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换证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相关部门责任,确保换证工作有序开展;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和委安全监督科要制定相关换证工作计划,主动做好换证过程中信息化管理对接等工作;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按时序安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指导本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做好集中办理换证等工作;市交通委行政审批窗口要加强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的沟通联系,做好从业资格证换证统筹协调及换证办理衔接工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直属运管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门业务办理窗口,负责换发从业资格证事项,并做好“一人一证一档”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一要在《泉州晚报》上刊登公告;二要在泉州电视台滚动播出公告及宣传标语;三要在本地主流新闻媒体报道换证工作的相关信息;四要在客货运场站、收费站、综检站、维修厂等场所张贴通知、悬挂横幅、印发宣传单,让广大道路客货运输企业、经营业户和广大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及时了解换发新版从业资格证的具体办法、步骤、要求和时间安排;五要在办证地点醒目位置放置换证通知,在对外业务办理窗口发放业务办理流程、办理须知等宣传单,以方便申请人办理;六要及时将新的从业资格证换证收费标准等通过市行政服务中心对外网站向社会公告。 (三)统筹协调安排,方便群众办理。一要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密切配合,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换证工作;二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此次所借调、抽调和临时聘用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提前到岗到位,由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直属运管所统一进行岗前培训;三要增强服务理念。在集中换证期间遇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将从业资格证交企业统一办理换证的,不得以无从业资格证进行处罚,对未及时换证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进行宣传,提醒他们按期办理换证。 (四)抓好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继续教育工作按照以接受道路运输企业组织并经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培训为主;不具备条件的道路运输企业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由具有继续教育培训资格的培训机构承担。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提交近2年内参加继续教育证明,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原证件继续教育栏中签注或出具的继续教育证明均予以确认;未参加继续教育证明的,可到具有继续教育培训资格的培训机构报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由其按规定出具继续教育证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提交参加继续教育证明的确认,己受聘我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从业人员,由所在企业负责组织继续教育并出具近2年内继续教育证明;若未受聘我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从业人员,应到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资格的惠安县禾协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由其按规定出具继续教育证明。出租汽车驾驶员应提交1年内参加继续教育证明,原证件继续教育栏中签注继续教育印章或证明的予以确认;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可到泉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报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由其按规定出具继续教育证明。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