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是第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泉州市交巡警支队提醒
八大交通陋习 危害大要不得
随意“加塞”是诱发交通事故的一大主因。 (戴涵琦 摄)
本报讯 (记者 李凯龙 通讯员 邱文峰 吴小玉 郑刚)12月2日,是第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昨日下午,泉州市举行第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暨泉州市交通安全文化节启动仪式。
市交巡警支队和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充分利用自有以及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广泛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刊播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和主题LOGO等内容。
据悉,今年以来,泉州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和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联合各部门广泛开展了“守护平安团圆路”、全国安全生产月、客货运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月、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大检查等专项宣传活动,建成了泉州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表彰了一批安全文明驾驶人,组织了全市文明交通宣传作品评选和全市百万中小学生及家长参与的交通安全知识网络竞赛等一系列主题鲜明的宣教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结合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市交巡警支队通报了常见的八大交通陋习及其危害:
1.路口“加塞”
路口变道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有三种:一是路口实线变道,通常在距离路口一定距离处会有白实线划分导向车道,有的司机为抢时间,从实线处“加塞”;二是司机逆向行驶超越前车通过路口;三是司机走错车道后匆忙变更,甚至有的司机还倒车。此类行为是诱发交通事故的一大主因,绝大多数刮擦、追尾事故都与此类违法行为有关,而一辆车在路口违法变道,至少会造成5至10秒通行延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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