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征婚索要多条金项链 征婚诈骗六起一审获刑
□早报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王志平 杨扬 “有房女找打工男!”一个有房女以订婚要买定情物为由,或要男方给现金,或直接将男子带到珠宝店买贵重首饰。昨日,鲤城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易某霞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有房女找打工男 相亲后索要定情物 “有房女找打工男!”发出这条征婚信息的是一个名为“李某玉”的女子。看到“李某玉”的要求并不高,打工的莫某林与李某玉取得联系并开始交往,三四年来,李某玉找他要走了15200元。但莫某林一直没等到和李某玉结婚的那一天。其实,在和莫某林交往期间,李某玉还跟多名男子交往。 江某昌和李某玉在鲤城区一家茶店相亲后不久,她提出要订婚,并要求由男方买金首饰作为定情物。江某昌跟着李某玉到一家珠宝店,买了一条8000元的金项链给李某玉。江某昌怎么也想不到,次日,李某玉又带另外一名男子到该珠宝店买定情物了。 然而李某玉的行为终究纸包不住火。又一名男子刘某福和李某玉相亲后,在李的要求下,给她买了一条3800元的金项链。过后,刘某福要和李某玉见面,却怎么也联系不上,发信息也不回。刘某福意识到,李某玉可能是在诈骗,遂向鲤城警方报警。警方立案后,将李某玉抓获归案。 与7名男子交往 用多部手机周旋 一查,李某玉的征婚信息全部是假的。 李某玉真名叫易某霞,江西人,今年44岁,她的征婚信息则称36岁,她所称的房子其实是租的,她长期跟一名男子同居,再加上她诈骗的6人,易某霞跟7名男子交往。平时,她用多部手机周旋在不同男子之间。 她供认,发布征婚广告后,如有人打电话过来,她便要求对方到她的茶叶店详谈,后以要和对方订婚为由要求对方拿钱给她花或购买金首饰,共作案6起,诈骗得手的财物价值43700元。 珠宝店也证实,易某霞曾带多名男子到店里购买首饰,过后,易某霞就以对首饰不满意为由要求退货换取现金。 昨日上午,鲤城区法院一审宣判易某霞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责令她退出赃款43700元,赔偿给被害人。 |
- 2011-12-20征婚骗局千金散尽情不来 感情“涉钱”多留心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