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外包服务迎黄金期 为银行“代劳”成新业态
一边服务银行,一边服务企业,金融外包服务迎来发展黄金期 为银行“代劳”成新业态 本报讯 (记者 林艳腾)“金改”周年,收获颇丰。昨日,又一新业态形成,“金改”后首家金融服务公司正式挂牌成立。“金融服务公司属于中介机构,本身并不提供贷款业务,但是可以为中小企业搭起融资桥梁,更好地服务民间资本与实体经济相结合。”泉州市三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其系如此表示。然而,业界对此新业态的期待却不仅限于此,金融界人士认为,金融服务公司属于高端服务业,可以提升当地服务业水平,并且引进大批高端金融服务人才,为区域未来金融发展、产业升级创造更多条件,“银行非核心业务的外包将是未来的趋势,未来金融服务外包将大幅发展。” 金融服务亟待提升 “中小微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问题。”作为三美金融主发起人,吴其系经营企业多年,对企业融资问题,深有感触。他坦言,仅以南安为例,有调查显示,超九成企业表示有融资需求,但其中仅有46%的企业曾在1年内向银行提出融资需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的数据表明,南安市中小企业融资覆盖面呈上升趋势,但总体仍不乐观。” “金融服务水平远没有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业内人士分析,造成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是多方面的,如企业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管理不规范、财务信息不透明、抵押物不足、缺乏品牌、渠道和技术,核心竞争力差、银行经营理念、风险偏好、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等,造成银行对小微企业惜贷。但是,银行方面也有可能由于不了解企业,不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量身定做融资方案,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 “小微企业迫切需要专业金融服务机构提供信贷、理财等金融产品咨询等服务。”吴其系表示,金融服务公司属于中介机构,本身并不提供贷款业务,但是可以为中小企业搭起融资桥梁,更好促进民间资本与实体经济相结合。 服务外包大势所趋 “金融服务公司又属于高端服务业,可以提升当地服务业水平。”市金融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加快发展金融服务公司,改进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今年我市出台《关于开展金融服务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据了解,《指导意见》称,“金融服务公司是为客户提供包括金融产品及信息咨询、客户服务顾问等金融类服务的公司。”《指导意见》还明确了金融服务公司的服务类型,如可向客户提供信贷、理财等金融产品咨询;客户财务顾问、管理咨询、企业商务代理等商务服务;以及保险附属服务,如咨询、精算、风险评估服务;金融服务公司还可以与银行合作,为商家、客户提供商品消费团购、分期等服务;为金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产品营销、网点辅助建设运营、贷前营销、贷后资产管理、不良资产催收等业务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及业务外包服务;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和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前提下,提供和传送其他金融服务提供者提供的金融信息、金融数据处理和相关软件。 “金融服务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银行与企业信息不对称的空间。”业内人士分析,《指导意见》明确金融服务公司服务类型,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在为银行经办人员“代劳”,而未来,随着金融业竞争加强,银行非核心业务的外包将是未来的趋势。而《指导意见》表示,“金融服务公司试点申报方案由所在县(市、区)政府或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初审同意后上报,由市金融工作局负责审核。”此预示着,未来我市将有更多的金融服务公司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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