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岳父家封顶放烟花 女婿被炸伤眼卖家需赔偿
(网图)
年关将近,乡下有人会买烟花燃放,图个热闹,但可要注意安全了——南安人黄某某放烟花为岳父房屋封顶庆祝,不幸被炸伤了右眼。近日,经法院终审,卖烟花的陈某素被判赔偿黄某某13.2万余元。
□早报记者 黄墩良
悲剧
燃放烟花庆祝 右眼被炸伤
从喜剧到悲剧,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事情还得从去年7月份说起。当时老黄家在南安市水头镇的房屋封顶大吉,他按照当地的习俗,举行了隆重的庆典仪式。一些亲朋好友纷纷前来道贺,亲戚黄某云也不例外,她购买了2寸“联泰中国红49发”6粒和1万日升大圆炮3箱给老黄家,以便到时燃放热闹。
7月31日晚上,黄某某到岳父家,为增加宴会气氛,他点燃了黄某云买来的烟花。当他点燃“2寸联泰中国红49发”第4粒时,该烟花突然爆炸,将他的右眼炸伤。
亲朋好友当即将黄某某送往晋江市安海医院抢救,随后转入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住院治疗,在医院住院治疗27天,他的伤情经医院诊断为角巩膜破裂伤,玻璃体积血,眼内容物流失(晶状体、虹膜、玻璃体、视网膜),脉络膜缺失伴脱离,视网膜皱缩,右眼眶骨折,右眼睑裂伤。为此,他花掉了3万多元医疗费。
出院后,他到北京地区医疗机构、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复查,可右眼仍无法治愈,医生说他日后仍需后续治疗。
经鉴定,黄某某的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