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每年1亿元重点扶贫 扶贫重点乡镇到2017年
泉州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 明年起每年1亿元重点扶贫 □早报记者 林福龙 陈小芬 日前,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将按照“以薄弱环节的突破,带动农村整体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短板”思维,全力推进相对薄弱区域绿色发展、特色发展、集聚发展和创新发展,增强经济欠发达区域贫困群体的自我发展能力,为全市2018年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基础。 关键词:扶贫对象
农民收入水平较低的30个乡镇300个乡村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基础设施薄弱、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农民收入水平较低的30个乡镇,列为近期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对地处高、偏、边、远、散等基础设施差、贫困面较大的300个村,列入近期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 ■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30个) 安溪县(10个):福田乡、桃舟乡、蓝田乡、祥华乡、湖上乡、白濑乡、大坪乡、虎邱镇、芦田镇、西坪镇。 永春县(8个):呈祥乡、外山乡、介福乡、东关镇、苏坑镇、玉斗镇、桂洋镇、锦斗镇。 德化县(7个):春美乡、大铭乡、汤头乡、杨梅乡、桂阳乡、上涌镇、赤水镇。 南安市(3个)向阳乡、眉山乡、东田镇。 洛江区(1个)虹山乡。 泉港区(1个)界山镇。 ■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300个) 安溪县108个,永春县85个,德化县62个,南安市23个,洛江区7个,泉港区10个,惠安县5个。 关键词:扶贫目标 扶贫重点乡镇到2017年 年人均纯收入超9500元 《实施意见》称,将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村推进、帮扶到户”的原则,切实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力争到2017年,全市扶贫开发重点乡镇的经济社会各项指标明显提高,重点村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9500元以上,有劳动力的低收入农户至少有1人实现非农就业或从事特色农业经营,75%以上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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