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后两年1.3亿元支持设施农业建设 发展现代农业
泉州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明后两年1.3亿元发展现代农业 □早报记者 林福龙 陈小芬 编者按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日前泉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两份文件,为泉州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大扶贫开发等工作,从政策层面上给予全力支持。 用工业化理念发展农业、用先进适用技术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方式拓展农业,着手推进农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全面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全面发展。这是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目标。 关键词:农业示范园区 办创业园示范基地 每年都有一定补助 加快惠安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制定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台商投资综合开发性农业,进一步加快惠安台湾农民创业园对台招商引资,积极争取省“台创园”专项补助资金。吸引一批重点涉台农业项目落地建设,培育园区优势特色产业。 加快安溪县福建农民创业园和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建设。从2013年至2015年,市级财政每年给予福建农民创业园补助200万元;每年给予泉州每个福建农民创业示范基地补助20万元。 关键词:现代农业 到2015年安排1.3亿元 支持设施农业建设 到2015年,市级财政统筹安排1.3亿元专项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支持设施农业建设。 以现代农业园区(基地)为载体,带动“美丽乡村”建设,对列入“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发展现代农业的项目给予优先倾斜支持。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美丽乡村”示范村的重要考评内容。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 坚持土地的集体所有权 保障承包权用活经营权 创新土地流转模式。坚持土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用活土地经营权。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采取转包、转让、互换、代耕、信托等形式有序流转。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进行流转,推动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农民以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鼓励农民依法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平等进入非农用地市场的运作机制,建立风险防范和收益返还制度。 完善提升137个涉农乡镇(街道)土地流转服务平台,规范土地流转程序,逐步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形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实现土地流转信息的网络化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