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名社工难管4300社区服刑者 建议增经费留人才
【难题】 人力不足 难以监管到位 按规定,在矫人员必须呆在固定的地方,遵守会客的规定,按时报告情况;需离开所居住地时必须报告批准。 由于人手不足,主动挨个打电话去询问监督在矫人员明显不现实,只能让矫正人员打过来。“这样,办公室一定要留一个人”,张俊燕说,而他们总共就那么5个人。 长坑司法所有1个所长、1个司法助理员、3个专职社工,这已经算“配备齐全”了。他们深感有心无力,176个在矫人员,没办法每周联系一次,只能尽量多地“抽查”。而抽查的麻烦是,你根本不知道电话那头是不是在矫人员本人。 “我们就细致一点问,问他的犯罪时间、地点、亲属,再来对判决书,防止别人接听电话,糊弄过关”,她说,那些没法抽到的,只能寄希望于他不乱来。 目前,全市监管4301名犯人的队伍,包括市、县两级司法局的工作人员39名,163个司法所有政法专项编制人员337人,还有就是专职社工。 待遇偏低 专职也不专用 但实际上,直接负责监管在矫人员的,正是这个330人的专职社工群体——他们却是“临时工”。 据统计,全市2012年县级财政共投入612万余元,用于专职社工的工资待遇,平摊到每个人头上每月工资为1547元,扣除“三险一金”后,实际能领到手的不足1200元。 这成为很多专职社工共同的抱怨。泉州市司法局的相关汇报材料也指出:这种工资水平维持自己的生活都困难,更与他们的工作强度、工作性质不相匹配。 “如果工资过得去,我也想专门做这个,反正都是工作。”一个专职社工告诉记者,当时他们是完全按照公务员的标准招考的,钱太少只好“揽私活”,帮乡政府做事情,每月实拿1000到1500元的补贴。 这样的现象非常普遍,各个乡镇、街道也都乐意“借用”他们。这带来的负面影响显而易见——专职看管在矫人员的群体,也不再专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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