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询问实效如何? 部门整改效果将进行评议
这种创新监督方式,好处在哪? “从原来没有尝试到进行尝试,这就是一个很好的效果。”陈海基昨日分析,在组织专题询问工作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自己也调研学习,有针对性地了解这些事情,更贴近社会,更好地把代表的意愿反映上来。 被专题询问的单位更不能马虎,要做好准备工作,才能从容回答询问。“工作做不好,业务不熟悉,肯定不行。”陈海基主任说,这对职能部门也是一个熟悉民意的过程,能把问题和经验提炼出来,对今后的工作会有很好的促进;以后就是不询问,他们也能继续做好职能工作。 这种新的监督方式,还向社会展示了“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精神。“要让全社会都关注这个问题,让大家更全面地、更深刻地理解宪法精神。”陈海基主任说,通过这一方式,还能为民众更好地参与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为集中民意、征集民智搭建一个很好的平台。 今年专题询问力度,会加大吗? 这种监督方式,今年会有什么创新? 陈海基主任说,今年首先是要探索重大事项决定权,对一些关系重大、影响深远的事情,人大要如何提前介入,切实维护好人民的利益?现在在探讨具体方案。另外,今年要再开展两场专题询问,有一点很大的变化是,“询问过后要开展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要让常委会组成人员、老百姓对办理情况打分,不满意的要继续整改,不能蒙混过关,要形成一个完善的跟踪督效制度。” 满意度测评,也要用于“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要实行再反馈。“工作没做好的地方,相关部门要整改,但不是整改报告一交就了事,还要对整改的效果进行调查、评议”,代表、群众不满意的地方,要继续整改,直到代表、群众满意为止。 “去年两次专题询问前后,媒体进行了大量的专题报道、跟踪报道。”陈海基主任说,宣传了法治精神,也把政府部门的工作告诉给了老百姓,“做得好不好、改得怎么样,看得很清楚,这也是很重要的一种监督。” □名词解释 专题询问,是就“一府两院”某一方面的工作,由人大常委会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集中开展的询问活动。这是人大对“一府两院”法定监督权的一种外化载体。2010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专题询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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