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房改造“五年计划”出炉 加快让居民安居 2014-01-10 09:39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
泉州已研究并原则通过《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石结构房屋改造五年工作计划》,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基本完成全市石结构房屋改造任务。作为试点,石狮已经审批了470多户居民改造申请。 |
【部门行动】 “五年计划”出炉 日前,市委召开常委会,已研究并原则通过《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石结构房屋改造五年工作计划》,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基本完成全市石结构房屋改造任务。会上还提出下阶段工作,强调了四点意见:将进一步摸清情况、刨清底子,并分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归类;属于危房的及早列入改造,其他有需求的按照城乡规划和各地实际分批次逐步启动;要有效统筹农村危旧房改造、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同时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出台面向贫困户、困难户、鳏寡孤独老人等低收入家庭的改造补助政策,争取按既定时限基本完成全市石结构房屋改造工作;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这项工作,引导群众积极参与。 石狮先行试点 目前,泉州正在石狮进行石头房改造试点,将石头房结构改造和城市拆迁结合进行。 去年9月份,石狮市政府印发了新的石头房改造文件,力争在5年内,完成对石狮市沿海五镇42000幢石头房和危房的加固改造工作。“五镇”包括永宁镇、祥芝镇、锦尚镇、鸿山镇和蚶江镇,经过石狮规划部门摸底统计,这五镇现有石头房和危房约42000幢,建筑面积约1000万平方米。这些房屋的建筑质量差、抗震能力低,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根据规定,申请改造的住户,必须符合“一户一宅”原则,即具有所在村的户口,在该村只有一处宅基地的,允许申请就地改造翻建。在翻建面积上,石狮市也作出规定,即:就地翻建的房屋,占地面积不大于原批准用地的面积,建筑层数不得超过三层半,每层限高3.5米。对于一宅多户或一宅一户多个兄弟的情况,可分户进行翻建。 另外,如出现未经批准自行翻建的情况,相关部门将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符合翻建申请条件的,允许补办翻建审批手续,补办审批手续期间不得抢建,一旦发现,不再受理翻建申请等。 据统计,从文件印发后至去年12月初,石狮规划部门已经审批了470多宗石头房翻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