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争当改革“排头兵” 让“百姓富、生态美”
泉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
先行先试 争当改革“排头兵”
(郑晓芳/制图)
编者按
日前,泉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泉州市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2014年全市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和《方案》为打造泉州经济升级版、改革创新示范区、生态宜居幸福城,为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机制保障。
《决定》共16个部分69条,《方案》提出了11方面51个具体改革事项。早报对《决定》和《方案》进行摘要解读,以飨读者。
《决定》全文详见今日《泉州晚报》。
□早报记者 林福龙 张文璟 陈小芬 张素萍 郑瑞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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