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争当改革“排头兵” 让“百姓富、生态美”
泉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 这些改革 让“百姓富、生态美” 新型城镇化 合理确定 中心市区落户条件 《决定》摘录:完善“一湾两翼多支点”城镇布局……健全与周边城市发展协调机制。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因地制宜推动县(市)、建制镇有序放宽、放开落户限制,合理确定中心市区落户条件。 解读一:产城融合 规划都市型产业 泉州将加快中心城市产城融合发展,推进产业布局与城镇协调互动,形成城区以第三产业为主、工业园区以第二产业为主、城镇外围以城郊型现代农业为主的“三二一”产业发展布局。 稳步推进中心城区“退(优)二进三”,实施“都市型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合理规划商务区、会展区、金融区以及高端酒店、商业网点,配套完善学校、医院、文化等公共设施,推动城市经济各形态、各环节融合发展。 加快南北翼新城产城融合发展,将重点抓好泉港产城新城区、南安沿海“三镇”产城融合新城镇试点建设,加快探索产业布局与城镇发展协调互动机制。 还将深入推进小城镇机构改革试点、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继续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工作,赋予试点镇与县级基本一致的行政审批管理权限。 解读二:户籍制度改革 让人口市民化 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其核心要求是人的城镇化。泉州市本地人口从事非农产业比例高,但未能享受到城市公共配套服务以及就业均等,很大一部分仍处于“半城镇化”状态。同时外来人口在子女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方面还没有或者目前难以完全享受市民待遇,但这部分人口及其子女的数量庞大,推进这项工作必须积极,但又要与地方承受能力紧密结合。 因此在贯彻省里八条措施的基础上,泉州将进一步采取针对性的改革措施,包括完善居住证制度,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等,并积极争取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外来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此外,对石结构房改造,将加快实施五年行动计划,积极争取列入国家棚户区改造范畴,得到国家、省级相关政策叠加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