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电商发展十条措施出台 每年将安排2000万元
(八)健全电子商务支撑体系 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完善电子商务政策和标准规范体系,出台与重大工程配套的促进政策;加快支付行业发展,对引进或本地培育的首家国际、全国性互联网支付牌照,实际开展互联网交易业务等服务成效显著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50万元;安排100万元重点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物流仓,对于国内先进的分拨系统、分拣设备采购更新等技术改造,按采购金额的5%补助,最高给予补助30万元。 (九)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 安排50万元支持电子商务精细化管理培训、电子商务主题沙龙、“走进标杆企业”活动和电商企业家访谈等活动;开展市级电子商务领军人物、创业青年评选活动,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和3万元。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电子商务领域的信贷支持。对获得省著名商标和市知名商标的网络品牌企业,分别给企业主提供最高300万元和200万元的两年期限免抵押创业贷款;对市级电子商务领军人物、创业青年或电子商务领域创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者等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后,除享受我市关于引进人才各项优惠政策外,另提供最高200万元的两年期限免抵押创业贷款;对在我市电子商务领域创业的大学生,经认定后,提供最高30万元的两年期限免抵押创业贷款;经认定的“电商镇”、“电商村(社区)”,运营主体企业主可优先享受免抵押创业贷款。 (十)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强化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氛围宣传,每年安排50万元支持市电子商务协会继续举办“电子商务在行动”活动,每年安排50万元支持中国鞋服电子商务峰会;每年安排150万元用于评选一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经认定的,每家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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