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大措施扶持小微企业:每年安排2000万成长资金
□本社记者 游怡冰 关注小微,扶助小微,破题小微,泉州又有“给力”新动作。近日,市政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明确市财政每年度安排2000万元中小企业成长资金,确保专项用于扶持成长型小微企业发展。 去年,我市积极为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建档,每月筛选100家小微企业联动对接,建设重点小微企业融资项目库,建立143个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一系列做法,为小微企业成长注入了暖流。如今,小微企业的企业家们热切期待叠加的政策能更好地推动企业健康成长,促进全市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带动经济快速发展。 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对“个转企”的小微企业给予不低于5年的过渡期 根据《通知》,我市将简化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的办理程序,按照"一注一设"程序办理,即原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登记,同时申请企业设立登记。 对"个转企"的小微企业给予不低于5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对于账证不健全的转型企业征税可以实行核定征收;实行查账征收的,不对企业销售总额进行硬性规定;企业社会保险保持原有缴费方式5年不变。 市场主体因“个转企”增加的市级以下税收在第一年内全部返还,第二年减半返还。有关部门均应为“个转企”主体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 鼓励支持创办小微企业 3年内所产生的地方级税收收入全额奖励给企业 我市将积极引导民间资本、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创办创新型、创业型小微企业。对新创办的小微企业,3年内所产生的地方级税收收入全额奖励给企业。 各县(市、区)政府、泉州开发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按照集约用地原则,规划建设各种形式的小微企业集聚区,引导小微企业“退城入园”,集约发展。对小微企业项目用地在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中优先安排。 强化对小微企业担保服务融资支持 扶持1-2家融资性担保机构做大做强 市、县两级政府(管委会)通过增资扩股、兼并重组等,整合现有融资性担保机构,扶持1-2家融资性担保机构做大做强,切实提升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服务能力。 探索设立财政出资的融资性再担保机构,为融资性担保公司提供增信和分险服务。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小微企业专营服务机构建设,并向县域和乡镇等小微企业集聚区延伸网点和业务,针对小微企业的发展特点,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努力为小微企业融通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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