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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购买烟酒为由进行诈骗 石狮男子获刑一年

qz.fjsen.com 2014-02-11 16:06  吴思思 谢玉妹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2月11日讯(通讯员 吴思思 本网记者 谢玉妹)假装购买烟酒,让商家把烟酒送到指定地点后,以取钱为由带着烟酒从附近的小路离开。石狮的刘某就是利用这种伎俩,一个月内作案10几起,骗走香烟、洋酒总价值5万余元。日前,石狮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3年5月14日下午2点多,在八七路经营烟草店的王先生接到刘某的电话称,要购买3条软盒中华牌香烟和3条硬盒中华牌香烟,并让他把香烟送到市区茂林路附近的一个棋牌室楼下。“我上楼拿钱,你在楼下等会”,据王先生介绍,他把香烟交给刘某,在楼下等了半个多小时,却不见刘某下楼。王先生便上楼去问,但楼上的人都说没见过这个人。王先生心想可能被骗了,赶紧到派出所报案。

而尝过一次甜头的刘某,过后又多次利用相同的手段,在2013年5月-6月期间,先后骗走李女士、林先生等14家烟酒店的香烟、洋酒等物品,共计53979.96元。

2013年7月4日晚上,湖滨派出所在市区一KTV抓获刘某。据其交代,他主要通过网络渠道搜索获得一些在石狮的烟酒行的联系方式,或路过商店时记下广告牌上面的联系方式,并买来十几张手机卡,每次作案都用不同的电话号码向烟酒行订货,等对方把东西送来后,就假装去拿钱,再从附近小路逃跑。据了解,这些骗来的烟酒,除一部分被刘某自己用掉的,大部分都转卖到烟酒回收店,从中获利。

石狮法院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依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遂对其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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