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路公交上冲动乘客抢方向盘 致车撞向路旁护栏
□律师说法 抢方向盘是否定罪 视造成的后果来定 公交等客运车司机被抢方向盘或被打的事情,近来不时出现在媒体报道中。 2013年7月,安徽蚌埠市一辆客车上,赵某与其他乘客因座位问题发生争执,报警后不愿意下车等警察,在客车行驶中抢夺司机方向盘,致使客车失控,险些翻入路边旱沟。事后,赵某一审被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缓刑。 2013年5月,在辽宁沈阳市区,一名的哥与公交司机因纠纷争吵,的哥试图抢公交车方向盘,导致公交失控撞车,一名乘客摔倒受伤。事后,这名的哥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获刑三年。 本网去年年底也曾报过,南安人庄某安酒后坐车回家,本来好好的,自称“中途再三要求下车被拒”,把中巴车司机右眼打伤,后一审被判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福建华达律师事务所王聪怀:公交车属于公共交通工具,乘客抢正在行驶的公交车方向盘,其主观上是故意的,从而导致车辆受损或者人员伤亡,是否定罪要视造成的后果来定。若造成的后果严重,如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将可能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只是造成财物损失,则可能以故意损害公私财物罪来论处;如果只造成轻微的财产损失,也要受到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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