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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有问题进口奔驰4年上不了牌 车行退还150万

qz.fjsen.com 2014-02-26 10:20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被告 提出反诉 要客户付20万元尾款

对洪先生的起诉,大长江公司也不甘示弱,提起反诉。

大长江公司称,洪先生买车后,约定大长江公司代他上牌,洪先生在交车时先预付150万元,并在大长江公司代上牌照手续前付清余额等条款,但洪先生未能付清余款。因此,大长江公司提出反诉,请求法院判令洪先生立即支付20万元购车尾款及支付相应利息。

对于自己成为被告,龚某雁和大长江公司均有话说。

龚某雁称,洪先生的车辆是向大长江公司购买的,因此洪先生告他是不对的。同时,该订购单虽写号牌,但他并没承诺包办特殊吉祥号牌,也没有诱使客户购车;车辆发票不是他开具的,车辆是通过合法渠道进口,并不存在欺诈行为。

大长江公司称,公司并没有隐瞒自身不是进口品牌车辆经销商的事实,它是通过向别人购买业已进口的车辆,然后办理转售;公司并没有以包办吉祥车牌为由诱使客户购买车辆;公司已将车辆实际交付洪先生使用,并且交纳车辆购置税,办理完税证明,该车辆也已开票,并由丰泽区国税局验票,双方交易已经完成,合同目的已得到实现。此外,公司也没有在为洪先生的车辆上牌一事上怠慢。

调查 国税证明 未销售过涉案发票

涉案的奔驰车从哪里来?为何是以“天津丰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开具了相关发票,且存在“发票代码112000720160”和机打代码“112000620160”不一致的 “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

针对这些问题,法院要求龚某雁、大长江公司提供证据作出解释。

龚某雁提供了一些证据,并说明,该奔驰车是向在天津经营进口车辆的泉州籍人杨某猛购买的,发票的开票资料由洪先生提供,再由被告转交给杨某猛,由杨某猛负责开票,该发票是杨某猛提供的。

然而,蹊跷的是,天津市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给法院的《证明》称,不存在天津丰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也未销售过涉案的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洪先生认为,这说明所谓的发票是一份虚假发票。

据悉,公安部于2013年3月11日出台了《关于严格进口汽车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进口汽车无法注册登记,并提示群众办理退车手续。而该奔驰车因不符合国家标准,也无法注册登记。

判决 客户退车 车行退还150万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洪先生与大长江公司签订的《新车订购单》,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主体资格适格,且未违反效力性强制性法律规定,双方买卖车辆的合同成立、有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大长江公司提供给洪先生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存在瑕疵,且公安部于2013年3月11日下发的《关于严格进口汽车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该车无法注册登记,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合同解除的主要原因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因此洪先生要求大长江公司赔偿他150万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的《新车订购单》、洪先生退还奔驰车、大长江公司退还150万元。

判决后,双方均上诉到泉州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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