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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醉驾公交车急刹车乘客受伤 被控危险驾驶罪

qz.fjsen.com 2014-03-01 11:29  韩影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胆大司机 醉驾公交车昨受审

他是泉州市区3路车的司机,被控危险驾驶罪

东南网3月1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韩影)一场投币纠纷,两次急刹车,一名女乘客受伤后报警,无意间,泉州市区3路公交车一司机醉驾被警方发现。昨日上午,丰泽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公交车司机黄某龙被指控涉嫌危险驾驶罪。

事发

投币起口角 急刹车乘客受伤

事发2月13日晚上8时50分,泉州丰泽普贤路永惠超市门口,3个20岁出头的姑娘杨某玲、杨某兰和陈某凤,搭上3路公交车。上车后,杨某玲便将6张面值一元的零钱,卷着塞进了投币口。当时,车里人不多,三人就坐在靠着公交车前门的位置。

“司机见我把钱折起来,没向他出示数额,说不够尊重他。”杨某玲称,她投币后,司机一直怀疑数额不够,没开几步就踩了急刹车,要她们再补3块钱进去,但她们坚称投了6元,因此拒绝再次投币。

杨某玲介绍,司机当时十分生气,还骂了几句粗话。同行的陈某凤站起身来和公交司机理论,司机一怒之下,突然又来了个急刹车,陈某凤一时没站稳,手臂不慎撞上了投币箱落下淤青,她们只好报警。

清源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在协调中发现,司机黄某龙的身上有一股酒气,怀疑他醉酒驾驶,便将其带至医院检测。经检测结果显示,黄某龙血液中的乙醇浓度为100.32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次日,黄某龙被刑拘。

庭审

赴丧宴喝了白酒 自称当天是替班

在起诉中,检方认为,鉴于黄某龙明知他人报警,仍在现场等待处理,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黄某龙今年48岁,家住泉州鲤城,原就职于泉州公交公司第四分公司。

昨日上午9时许,黄某龙在丰泽法院出庭受审,对检方指控的上述事实,他未提出异议。

庭审中黄某龙介绍,案发当天中午12时许,他去酒店参加舅母过世的丧宴,其间喝了约两三瓶啤酒和约二两白酒,直至当天下午1点半席散后便驾驶电动车回家。

黄某龙辩称,当晚5时许,他在家中接到公司的调班电话,而当天案发时段,本不是他的班,但他没将自己喝酒的情况反映给公司,就答应替班了。

延伸

公交公司明文规定 司机酒驾将开除

记者采访发现,针对酒驾等行为,公交公司内部也有相应的规范。

泉州公交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司每招聘新一批的驾驶员,都要经内部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而上岗后,公司也针对驾驶员的服务等各方面,进行约法三章。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驾驶员上班时,不能饮酒。公司一旦发现驾驶员酒后上班,便解除合同。这也是该公司内部章程中,对驾驶员最重的一项处罚。

泉州交警支队法规科相关负责人介绍,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同时,去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了8种醉驾情节应从重处罚,其中,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可依法从重处罚。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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