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中文标签价格翻番 市民发现食品问题应及时投诉
泉州市消委会发布消费警示 发现食品问题应及时投诉 □早报记者 李菁 近日,泉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了今年的消费警示案例。今日起,早报将对消费警示进行12期连载,希望市民们能够通过案例,了解最新消费陷阱,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警示1 买农资产品“五注意” 目前,农资市场中有不少违法行为,有不法经营者把从非正规渠道取得的假冒伪劣农资运送到农村,以明显低于市场合理的价格进行销售,牟取暴利。 购买和使用农资产品时,应注意以下“五要素”:一是要到有固定场所、证照齐全的农资经营单位购买,别轻信走村串户的推销者。二是查看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使用说明等。三是购买时索要有经营单位公章的购物凭证,并要求清楚地标明购买时间、产品名称、数量、等级、规格、型号、价格等重要信息。注意留存种子、农药、化肥外包装和少量原品。四是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严格按照说明书科学使用。不清楚的,应向农资经营者、地方农业部门或专家咨询。五是发现问题及时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反映。 警示2 别贪吃路边烧烤 为保证您的身体健康,请您在外出就餐消费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选择就餐单位应看餐饮单位是否持有效证照,不要到防蝇、防尘、防鼠、餐具消毒等卫生设施不全、内外环境污秽不洁的无证餐饮单位用餐; 二、尽量到食品卫生量化等级高的餐饮单位消费,量化级别与消费安全等级为A>B>C; 三、不要贪吃路边烧烤,路边烧烤摊大多未经审批,人员健康、原料质量都很难保证,防止误食不洁食物,病从口入; 四、少吃或不吃生的水产品,不要暴饮暴食; 五、就餐时如发现有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向卫生监督部门投诉,并收集消费单据、发票等有关证据,以便得到及时调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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