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将获四种形式奖励 如何进行申请和确认
四种形式奖励见义勇为人员
记者:奖励见义勇为人员的原则是什么?奖励的形式有哪几种?
李永木: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实行精神鼓励、物质奖励和提供社会保障相结合的原则。对见义勇为人员应当给予以下单项或多项表彰奖励:1.通报嘉奖;2.颁发奖金;3.记功;4.授予荣誉称号。
记者:见义勇为荣誉称号有哪几种,可享受什么待遇?由哪一级授予?
李永木:见义勇为的荣誉称号包括“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由县级以上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授予;“见义勇为模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由省级人民政府授予。被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模范”或者被省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的,享受同级劳动模范待遇。
记者:如何救助见义勇为人员?
李永木: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正在实施见义勇为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援助和保护;对负伤的人员,应当及时护送至医疗机构,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医疗机构和有关单位对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应当无条件及时组织救治,不得拒绝或者拖延;见义勇为人员及其近亲属因见义勇为受到诬陷、报复,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要求保护的,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见义勇为人员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见义勇为人员因见义勇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受益人、受益单位应当依法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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