拦车乞讨售物发传单 路口“三拦”光劝导顶用吗?
穿梭车流中乞讨,隐患重重。(陈晓东 摄)
本报讯 (记者 王金植)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路口拦车乞讨、拦车兜售物品、拦车散发宣传品等“三拦”行为有所减少,但春节过后又出现了回潮。对此,一些市民认为,警方光劝导教育不能起到明显效果,对屡禁不听者,应加大整治力度,予以经济处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以减少安全隐患,营造有序的交通环境。 现场:讨钱不成 拦车不放 昨日上午10时20分许,泉州市区刺桐路与湖心街交叉路口,站着一个老阿婆,她背着一个红色的包,头围着围巾,左手拿着一些零钱。起初老阿婆只是站在机动车道直行和拐弯车道的交界处,等到南北直行方向的红绿灯转换成红灯后,她立刻走到一银灰色轿车前敲车窗,见驾驶员不开窗,又走到后面一辆轿车前继续敲车窗。该车驾驶员无奈地降下车窗递给她钱。不久,红灯变成绿灯,南北直行方向的车辆启动,老阿婆便站在车流中,让人替她捏了一把汗。 随后,记者来到刺桐路与东湖街交叉路口。这里同样有一个老阿婆,左手用纱布绑着挂在胸前,右手拿着一个塑料碗。每当有小车在等绿灯时,她就靠近车窗,递上塑料碗讨钱。 在田安路与湖心街交叉路口,有个老大爷逐车敲车窗讨钱。有些驾驶员不给钱,他就干脆手靠在后视镜上,脸贴着车窗,不让车开走。 在田安路与丰泽街交叉路口,也有个老大爷。他拿鸡毛掸子,遇车就扫,扫完就要钱。如驾驶员不给钱,他就嘟嘟囔囔地说一些难听的话。 有利可图也是拦车乞讨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王金植 摄) 市民:屡禁不止 应予严惩 “整治还在继续,但‘三拦’行为不断出现反弹。”市交巡警支队有关人士说,民警在的时候,“三拦”人员少了;民警不在时,“三拦”人员又多了。 据了解,从1月1日起至3月31日,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规范交通行为,倡导文明新风”专项行动,主要针对拦车乞讨、拦车兜售物品、拦车散发宣传品等“三拦”行为进行整治。公安部门结合日常勤务,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加大对重点灯控路口和车流量较大道路的巡逻密度,及时制止“三拦”交通违法行为;其次,通过指挥中心监控视频,及时发现“三拦”人员穿梭车流行为。路面执勤民警一旦发现路口“三拦”行为,会及时进行教育、劝离,对不听从劝导、当场无法处置的人员,通知辖区派出所进行前期处理后移送救助站。 “光劝导教育,没有威慑作用。”一些市民质疑这种执法方式,认为还应有其他的执法手段,比如经济处罚,若引发严重交通事故等,还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律师: 引发车祸 据情追责 联合信实(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潘新水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1条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乞讨人员进入机动车道内行乞,影响道路交通,并对公共安全秩序构成较大威胁,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道路通行规定,可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他说,如果引发交通事故的,按实际情况追究法律责任。如是强行乞讨,该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且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索要钱财数额较大,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 不给钱 不助长 “三拦”行为容易诱发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拥堵。记者注意到,乞讨人员在车流中穿梭,一些车主为了避让他们急踩刹车,既增加了安全隐患,也降低了路口的通行效率。 曾有位网友发微博给市交巡警支队,称十字路口那些乞讨人员要么直接伸手要钱,要么象征性地帮人擦一下车玻璃然后要钱。有次他不给钱,但是旁边车辆的驾驶员都给了,搞得他很没意思。他认为,如果给钱了,会有越来越多的乞讨人员跑到马路中间去行乞,危险性增加。 市交巡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分析,路口乞讨人员屡禁不止,很大的一个原因是有利可图。这些乞讨人员大多有劳动能力,利用驾驶员的善心和同情心进行乞讨。他支持该网友的做法,“如果大家都有此网友的想法,相信‘三拦’现象会减少。”他认为,一些驾驶员认为给乞讨人员钱财或向兜售物品人员购买东西是帮助对方,实际上是让他们承担更大的交通安全风险。碰到类似情况,请拨打110报警,对于确实有困难的乞讨人员,有关部门会将他们送往社会救助站给予救助。 他山之石 南昌 由公安交管部门牵头整治,发现“三拦”行为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石家庄 石家庄市交通管理局在主要路口设置提示牌,上面提醒“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严禁向乞讨人员施舍钱物”。号召广大驾驶员不要向乞讨人员施舍钱物,让这些好逸恶劳,以乞讨为生的职业乞讨者无利可图,自然消失。 天津 天津市综合执法局和天津市公安交管局联合执法,发现“三拦”行为给予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王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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