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行”17年,打假维权人王海东的故事
打假,60岁也不下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日前发布,明确购买者“知假买假”不影响索赔。规定一出,曾经备受争议的“职业打假人”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他们是如何走上这条路的?又怎样看待新规?本报记者专访了一位“入行”已有17年之久的职业打假人。 提到打假,不少人都还记得一个人——王海。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他就因专门购假索赔而成为家喻户晓的“中国打假第一人”,而与他名字只有一字之差的上海青年王海东默默地在心中尊其为“大哥”。那个时候,二十出头的王海东在饭店做过服务员,也在宾馆当过保安,单调辛苦的工作、每月五六百块钱的工资远远不能让他满足。1997年,在“大哥”一系列风云事迹的鼓舞下,他毅然辞职,成为一名职业打假人。 出道 几乎把上海90%大商场的进口电话机买了个遍 尽管没有任何经验,但王海东并不担心,因为“大哥”已经摸出了门路。1996年,王海从天津伊势丹购买索尼无绳电话机,在确认该品牌电话机均为走私产品后,将伊势丹告上法庭要求赔款,最终打赢了官司。王海东心里琢磨着,既然外地有,那我在上海也找找看。结果让他大吃一惊:全上海基本所有大型百货商场都有这种电话机! 第一次,王海东在一家商店花4500元买来两部进口电话机,找到商店经理说这是走私的,要求“退一赔一”。经理哪听过这种说法,还以为遇到了敲诈,直接就打电话报了警。在去派出所的路上,王海东给警察宣传了一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坚持要到法院起诉。 “法院的人跟我说,如果打官司,产品必须送检,检测鉴定费要将近5000块。如果检测出来合格,那就意味着我要损失大概一万块钱。”在当时,一万块钱对王海东来说绝不是个小数字。“但我下定决心这么做,借钱也要赌一把。”回忆起当初所冒的风险,王海东依然记得那种刺激感。 怀着忐忑的心情,王海东总算盼来了检测结果,报告中显示,他所购买的电话机不符合国家邮电部门的规定,没有进网许可证,发射功率也超出标准,属于不合格商品,索赔要求得到支持,退款、赔款等各项费用总共一万多元顺利到手。 第一次试水就打了胜仗,着实鼓舞了王海东,他决定在全上海展开攻势。那几年,王海东几乎把上海90%大商场里的进口电话机、传真机都买了一遍,前前后后花了十几万。他也成了法院的常客,上海各个区级法院中,除了崇明、青浦等郊县以外,都接到过他的诉状。按照“退一赔一”的规定,王海东基本上把本钱翻出了一倍,在这场“电话机战役”中,总共拿到二三十万的赔偿。更令王海东自豪的是,南京路上的很多大商场都认识了他,“一看见我进去,就派人跟着我说说笑笑,我一买东西,就立即上报。其实我买东西也不代表都是有问题,但他们很紧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