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行”17年,打假维权人王海东的故事
议论 打假致富,无可厚非 邱宝昌(中消协律师团团长) 我个人认为“知假买假”这个说法不太妥当,如果用“疑假买假”可能更好一些,应该是怀疑或者自己认为该商品有假,而不是“明知”,所有的东西只要没有经过法院或者相关部门认定,最多都只能是高度怀疑。 我们不能站在道德的高地去评价购买者的行为到底是应该还是不应该,况且这么做是对净化食品药品市场有好处的,能够震慑违法经营者,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同时又让职业打假人得利,因此是值得鼓励的。 董正伟(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 要是没有假冒伪劣产品,又怎么可能存在“职业打假人”呢?如果经营者不怕“知假卖假”,又何必纠结别人“知假买假”呢? 至于打假致富,只要是在法律范围内,也无可厚非。如果打假都是赔钱的,那肯定没人愿意去做,维权本来就会有一定的经济收益。涉及敲诈勒索的话,是另一回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处理。 对话 “给人印象不好,也做不长久” 北京晚报:你一般都是从哪儿找到的打假线索? 王海东:百分之六十左右都是日常生活中无意发现的,比如在超市买东西,感觉有问题,那就拍下来回去研究,如果确实是问题产品,就向工商部门举报或者上法院。其实也不难,产品都有标准,比照着就能找出问题,我后来逐步扩展领域,像家纺、皮鞋、羊毛衫、化妆品、药品等基本都做过。另外,我建了一个维权打假网站,很多消费者通过网上找到我,有时他们嫌维权耗时间、耗精力,会让我帮忙做。还有的企业是不打不相识,也愿意给我提供相关的内幕或者案源。 北京晚报:职业打假能带来多大收益?你后来打官司少了,收入有什么变化吗? 王海东:做这个工作风险大,但相应地回报也高一些。像我前期打官司的时候,顺利的话,一般一个月总会有七八千收入。后来打的官司少了,也有很多人问我还能不能赚钱,不瞒你说,我现在这么做,反而会高于以前。因为我现在相关法律懂的多了,对行业内的问题也熟悉了,有企业愿意聘我做顾问,这会是固定的收入。给一些企业提合理化建议,他们也愿意给我奖励,这样算下来,肯定要比之前靠不稳定的打官司索赔挣得多。 北京晚报:最近,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支持了“知假买假”,你怎么看? 王海东:我一直的宗旨就是,只要法院支持,我就做下去。现在新的司法解释对我们来说也是一支强心针。不过,也不能做得太过分,维权打假也要讲究合理合法合情,大批量地买总是有种故意找事的感觉,按目前相关法律规定也不一定法院最终能支持,因为你购买的数量不是你生活所需,弄不好法院最多判你退货,再说给人印象也不好,也做不长久。 北京晚报:对未来怎么打算,会一直做下去吗? 王海东:我现在四十岁,很可能到六十岁也不会下岗。虽然很多法律都在慢慢改进,但真到了地方行政部门,还是存在不依法办事的现象,很多问题还是改不过来。像我接触到的上海的工商、食药监等相关部门,他们可能是因为人手少,确实有管不过来的时候,难免会出现制假造假的打游击,那我们就有必要去当“啄木鸟”,继续坚持维权打假。 |